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文化礼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新光,采购业主: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文化礼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文化礼堂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文化礼堂工程图纸设计内容为建筑规模:建筑占地面积为590.39M2,地上建筑面积为1506.72M2,建筑层数: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为14.235M。主要内容包括:实施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含桩基工程)、安装等工作内容。

2、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31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2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排田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人:宋工

电话:                        电话:

2019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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