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501820102100171001

致: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一期)项目第1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9【105】号及长发改基2019【1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教育局,代建单位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镇、古槐镇;

    2. 工程建设规模: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一期)项目第1标段,包含两栋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一期)项目第1标段,范围包含两栋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内容包括现场三通一平,学生宿舍楼的土建、装修、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教学系统、通风、施工排污排水、户内户外标识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①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②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③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以26000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最终以初设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限价;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月,工期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

    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7. 质量要求: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招标人邀请名单中的企业;

       (2)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应是通过工厂化的方式生产预制柱、梁、叠合楼板、装配式墙体等部品部件的企业,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立方米【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制构件厂商的年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预制构件厂商的书面承诺】。

      (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4 时 00 分,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6楼、7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受邀请单位介绍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 1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电话 *** 3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新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 *** 1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 *** 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6楼、7楼  

联系电话 *** 1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