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回归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赣建抚高新招字【2019】第G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抚发改社会字【2019】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殡葬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财政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6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位于:抚州市高新区钟岭街办张家村
本项目总投资暂定金约1400万元(以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准)。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服务、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建设项目配套设备的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建设内容和规模:用地规模约26.37亩内的(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建筑设计,场地平整工程、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及管网基础设施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设计资质:投标人设计方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纳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应由施工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等(联合体主体方提供)。
3.4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进赣备案并通过审核。开标时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其它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开标现场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不得超过一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必须依法组成,同时开标现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7各潜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对工期作承诺,未承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格式详见资格标格式附件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9年7月22日 至2019年8 月21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及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 月22日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殡葬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高新区 联 系 地 址: 抚州市
邮 编: 344000 邮政编码: 344000
联 系 人: 艾女士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