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825080110006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城县揭乐乡、塘前乡、隔川乡、北团镇、四堡镇、林坊镇、罗坊乡、赖源乡

2.2建设规模: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项目)建安费约为116886626元人民币,揭乐乡污水厂规划用地面积:656.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3.40平方米,建筑面积43.4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日处理量200/日;塘前镇污水厂规划用地面积:345.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平方米,建筑面积15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日处理量300/日;隔川乡主要构(建)筑物包括:污水管道、管道基础、倒虹吸井、截流井等;北团镇规划用地面积:3299.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60.66平方米,建筑面积620.76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设备用房,日处理量750/日;四堡镇规划用地面积:2804.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28.86平方米,建筑面积628.86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设备管理用房,日处理量1500/日(含检查井);林坊镇主要构(建)筑物包括:污水管道(含检查井)、管道基础、倒虹吸井、截流井等;罗坊乡规划用地面积:13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3.4平方米,建筑面积43.4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日处理量500/日;赖源乡规划用地面积:656.8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3.4平方米,建筑面积43.4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日处理量150/日。

2.3计划工期:

2.3.1项目总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3.2建安工程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建安工程施工、建安工程采购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优化、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5.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 (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失信名单。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应是本项目设计单位职工。

3.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3.6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1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应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19日至20197261800分前登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com.cn)进行网上报名,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和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等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198138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813800分;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6.4投标人解密地点:在线解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lyggzy.com.cn/lyztb/)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以下账号之一)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号:35050169249000000225-2074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号: 17110010010042772501390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1号楼2层,邮政编码:366200

电话: ***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连城县西康村村委会大楼五楼

联系人:小张

电话: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电话:

 

监管部门: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股   电话: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②电子招投标使用CA证书进行盖章和加解密,请提前进行CA办理(www.ruizhengtong.com),如已持有龙岩招投标CA,请检查CA是否可用。如有疑问请咨询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平台客服,或联系0591-968975

 

日期:20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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