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都市枝城(城中村文宫塔)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2017】2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都市长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宜都市枝城镇大同路与复兴路交界处。

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都市枝城镇大同路与复兴路交界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城市棚户区安置住房82套、总建筑面积5517.5平方米。配套建设小区内场地、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安防、环卫、管理用房和绿化等相关基础设施。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 。

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公章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的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的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重要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718日至2019年072517时30分,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161430。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北侧三楼)开标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北侧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宜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

九、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长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爱民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

联系人:唐湖缘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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