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大陵河。
2.2项目规模:对
2.3
2.4计划工期:
2.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一座电排站、自排闸及管理用房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注: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3.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
3.6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
注:(1)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3.7
3.8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9
3.10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5.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非电子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9.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1.1
11.2
11.3
1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2.1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中项
12.2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
12.3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1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14. 联系方式
邮
联
电
传
电子邮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没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七、本公司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八、本公司的本次投标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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