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EPC及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SZGGZY2019071604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EPC及运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恩施州发改审【2019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恩施州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恩施州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97521.00㎡,净用地面积95324.18㎡,总建筑面积约为199050㎡(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157182㎡,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41868㎡),占地面积43985.78㎡。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74528.92万元(最准以财政评审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及运营模式,对勘察、测量、设计、概算、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3建设工期: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共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一期厂房结构需在202011日前完成主体框架封顶))。勘察设计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供本项目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不含审查和审批时间)。施工工期:以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质量标准:

2.4.1.勘察质量要求:勘察成果需符合国家、湖北省、恩施州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设计需求,提供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资料和测量资料,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要求并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2.4.2.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

2.4.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4.4.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 *** 资质(至少包含岩土工程)和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1411日起)应具备至少1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近5年(201411日起)应具备至少1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有产业运营业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占地面积200亩及以上或运营10个以上孵化器或众创空间项目),提供相关合同或业主方证明材料等。

3.1.4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 ***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6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3.1.8投标人须承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引进的企业入住率达50%。在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经审计的最终核算金额的80%,剩余价款根据企业入驻情况双方合理协商;承诺入住率未达到50%的,合同价款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3.1.9本项目投标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资格要求中主要人员信息(网上截图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资格要求中主要人员信息并加盖鲜章);

3.1.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牵头方或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2.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它:     /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网员办理相关资料》(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7  17  日至2019  7   22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或未进行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5.3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现场审核原件,审核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20197 17  日至2019  7 22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地址: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22B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工、杨工;审核时必须提交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证件(资质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以上证件必须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投标人逾期或未进行原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8    9 900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3    开标厅(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ensh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州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公积金交易中心南侧企业大楼                      

    编: 430000                      

联 系 人:童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22B

    编:430071

联 系 人:薛工 、杨工、陈工

电话: *** *** ***

电子邮件:37731147@qq.com

    址:http://www.hnxzzx.cn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

    号:001011000488573 

    号:3135210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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