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天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社会【2019】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天等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以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67.57%、上级补助16.89%、业主自筹15.5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þ设计、þ采购、þ施工、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天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HCFD2G2019066 建设地点:天等县天等镇新兴街131号(天等县妇幼保健院院内)。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17层的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077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电梯、电气、消防、通风、设备购置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8879.15万元人民币。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止的工作内容时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时间等,实际情况按照政府要求再作调整)为790天(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6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内容;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电梯、设备购置采购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电气、消防、通风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ý无要求þ有要求,要求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接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业绩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ý要求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ý要求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019年7月15日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8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开标室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ý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þ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标人:天等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新兴街131号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板麦村金鸡麦那新村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三楼 邮 编:532800 邮 编:532200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余工 电 话: 电 话:0771-6739535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