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主办方、设计从办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主办方、设计从办方)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主办方)、福州市建筑设计院(从办方)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主办方、设计从办方)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主办方、设计从办方)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主办方、设计从办方)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从办方)福州市城投建筑有限公司(主办方)、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从办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墙新村旧改地块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9]A010017号批准建设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以西,冶山路以北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9826(A地块1788,B地块18038㎡),建筑总面积:102478.4(A地块4062㎡,B地块98416.4㎡),建筑面积(地上):71226.4(A地块2682㎡,B地块68544.4㎡),建筑面积(地下):31252(A地块1300㎡,B地块29872㎡),栋数:7(A地块1栋,B地块6栋),层数:A地块8层,B地块5-24层,容积率:3.593(A地块1.5B地块3.8),密度:29.09% ,绿地率:30%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等的工期。节点工期要求:设计 *** ; *** 完成桩基(管桩)施工; *** 内完成支护及地下室施工; *** 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 完成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 完成室外工程施工

2.5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80568.06万元,其中,设计费:暂按266.304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暂按36485.1474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新建7栋安置房(A地块1栋,B地块6栋),层数:A地块8层,B地块5-24层,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高度60米(含)以下建筑,预制率不低于30%;高度60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要求100%,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内容包括:

2.6.1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绿化景观(含优化)、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井点降水、幕墙、智能化(含有线电视桥架及光纤入户)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业工程设计]、二次装修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夜景灯光、电梯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2.6.2 施工范围:征地红线围墙、地块A与地块B之间地下通道上的管道及路面修复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二次精装修)、人防工程、幕墙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照明动力工程、充电桩、夜景灯光、高低压配电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各专业施工、电业局计量表后的低压柜等供配电系统)、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包括但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室内安防子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有线电视工程、光纤入户工程及机房工程)、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标牌、信报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施工、破路及业主要求的相关工作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置到位,另居住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 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

本次工程永久电一户一表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燃气工程、通讯工程、自来水接驳及雨污接驳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分包单位需报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电气工程设计需符合并通过福州市供电公司技术要求及招标人关于安置房技术措施的计量设计规定等;自来水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技术要求;其他管线施工亦要满足各对应单位的要求。

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2.6.3采购范围:工程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

2.6.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2.6.5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产品设计应达到社会同期相应中高档次的住宅标准,并须由甲方认可。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3预制率: 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高度60米(含)以下建筑,预制率不低于30%;高度60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要求100%,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 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单位.

3.2本招标项目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3.3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土建(或建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  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7]35 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 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 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 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6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内没有被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 7  10 日至2019 7  1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8  5 9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会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州市台江区德榜路 53 号 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 15# 楼),邮编:350000

 人:杨工

    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1

联系人: 邱工    

 

 

交易中心名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泉公69号市行政服中心三

 

监督机构名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泉公69号市行政服中心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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