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打井塔村水冲公厕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打井塔村水冲公厕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FGCG-JZXTP-2019056

三、采购人名称: 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府谷县新民镇

联系人:雷震平

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5楼

联系人:马龙隆

电话 ***

传真 ***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府谷县新民镇人民政府打井塔村水冲公厕工程1个

项目概况: 工作需要

项目用途: 水冲公厕工程(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 424897.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采购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原件。 7、提供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的规定;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 09:00:00至 ***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508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以备查验)、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30:00

2、投标地点:金莎国际酒店A座七楼(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65号)7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 *** 09:30:00

4、开标地点:金莎国际酒店A座七楼(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65号)7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

4、账 号:61001697308052514019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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