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芳华路(同乐桥至华山路段)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芳华路(同乐桥至华山路段)建设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洛采公开-2019-257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4.建设地点:洛阳市区;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分别为:

1标段:洛阳市芳华路(同乐桥至华山路段)建设工程(桩号范围K0+000K0+889.026)施工;

2标段:洛阳市芳华路(同乐桥至华山路段)建设工程(桩号范围K0+889.026K1+795.277)施工;

注:投标人可以对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6.项目概况:本项目芳华路西起华山路,东至同乐桥,全长1795.277米,道路红线40米,道路横断面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与现状相交道路均为平交,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力、照明、绿化工程。

7.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工期:3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第1标段:32132468.83 ;第2标段:30802139.83元;

14.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20167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道路)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截图,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城建类或市政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187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

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2018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201812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应当将查询结果清晰展开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须在投标文件中上述网站相关栏目加盖公章的信用记录截图)

10.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竣工验收报告须有不少于四方(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

②中标公示截图发布媒介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所在地省、市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政府相关网站中标公示信息为准,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 , *** 。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19071080分至201971618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黄曦 *** ,QQ:1442914181;张广垒 *** ,QQ:729499317)

五、投标文件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的公告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联 系 人:蒲先生          

    话 *** 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8号楼2401室

      人:韩先生

        话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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