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电厂生活小区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丰府办公文处[2019]23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部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丰城市电厂生活小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2.2项目地点:丰城市。

2.3本项目投资:约490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备案价为准)。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53430平方米(以报规后最终指标为准)。

2.5招标范围:(1)勘察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 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2)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园林绿化、基坑支护、绿色建筑、售楼处及样板房的精装修设计等工程及以上各分项工程的专项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等工程相关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园林绿化、售楼处及样板房的精装修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最终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24个月

2.8质量要求:达到宜春市优良工程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 或工程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 或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 *** 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勘察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岩土工程各专业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书;施工管理机构八大员需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无在建。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近五年(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施工过单项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近五年(截止至开标当月前)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5企业信誉要求:开标前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公司法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机构八大员近36个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要求

4.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者按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3、开标时,设计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方)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

5.投标报名须知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件 7月 9日起至 ***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3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从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在丰城市有营业网点的银行所出具的有效银行保函,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码和注明查询电话,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银行保函在开标现场查验,在开标现场未提供银行保函的投标人,视为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帐号:14 0811 0104 0014 027

到账时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天下午16:00。

电汇备注信息请注明:“丰城市电厂生活小区总承包投标保证金”。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

提示: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信息日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龙光东大道人才教育小区41号门面

联 系 人:傅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2-9栋9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 ***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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