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安义招字【2019】第 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义县幸福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安府办字 [2019]110 号文、安发改审字 [2019] 4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义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安义县幸福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项目地点:西起北门路路口,东至东门路老二中广场路口。

3.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道路“白改黑”、人行道、路灯、绿化、弱电管网、交通设施、雨污管网改造、交通指示线标注、文化艺术中心公厕设施、城市小游园等建设改造。

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0万元。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6.工期要求: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12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 设计负责人具有 *** 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为建造师)。

3.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的8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两家;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24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

4.3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

五、投标须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才能参加投标。有关本次项目的澄清或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人民政府网及江南都市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义县前进大道669号

联系人:刘洪昌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景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金融大街名门世家8号楼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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