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河(小马沟至吴抬路)景观道路、河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河(小马沟至吴抬路)景观道路、河道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朝阳河(小马沟至吴抬路)景观道路、河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都发改审(2019)1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恒泽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_,建设资金来自_自筹_,项目出资比例为_______100%_______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河(小马沟至吴抬路)景观道路、河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街道境内                                
    2.1.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约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_______120_________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____2019__年8_月3_日,竣工日期:__2019年  12 _月 3  日
    2.1.5 其他:___质量要求:合格,养护期2年,苗木成活率10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朝阳河(小马沟至吴抬路)景观道路、河道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 *** 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园工程业绩(须包含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10㎡配套单层建筑),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投标人具有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出具上述有关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书面材料和扫描件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得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6.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 *** 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 *** 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 *** 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三)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
    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1号文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 *** 资质相应的业务。投标时需满足如下条件,并提供下述“(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一)企业信誉良好。自 *** 《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实施之日起无下列行为:1.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2.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的。试行期间,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从通报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试点工程。(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 *** 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 *** 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类。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且上述业绩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三)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企业以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__2019____年__7_月__3_日至___2019___年_7__月__9_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___305____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___2017___年_7__月__23_日__09_时__00_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盐城ABCD合成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恒泽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盐城市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2#701室  
    邮    编: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李华悦                   联 系 人:__孙浪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2019___年___7月_3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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