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庄河市昌盛幼儿园海绵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发改规批【2019】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人民政府昌盛街道办事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市昌盛幼儿园海绵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昌盛街道张屯(昌盛幼儿园院内)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操场塑胶改造工程,其中改建塑胶地坪2256平方米,改建透水砖及透水车位1064平方米,改造绿地1968平方米等。(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2335001001
庄河市昌盛幼儿园海绵改造工程
庄河市昌盛幼儿园海绵改造工程,内容:操场塑胶改造工程,其中改建塑胶地坪2256平方米,改建透水砖及透水车位1064平方米,改造绿地1968平方米等。(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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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期要求: *** 1日 开工至 *** 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的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截止到开标前 *** ,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5万元
    3.开标时间: *** 10: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08时30分至 ***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庄河市人民政府昌盛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庄河市昌盛街道疏港路677号
地址:
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马瑞景
联系人:
许德鹏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usen62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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