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遂溪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溪县界炮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复垦指标交易所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地点:遂溪县界炮镇
2.3建设规模:
2.3.2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2.4招标范围:
2
2
2
2.5 进度要求:
(1)勘察设计工期合计30个日历天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向招标人提交各
(2)施工工期合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本次招标
3.4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要 *** 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和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一方)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 3 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2)勘察设计负责人:
(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需要 *** 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 专职安全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提供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前3个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5)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8 拟派施工负责人的
4.2.9 拟派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2.10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
4.2.11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4.2.12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①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一份,且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5.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证
6.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的报名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7.1开标时间: *** 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10时00分。
7.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等资料。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遂溪县界炮镇人民政府
地址: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909室
联 系 人:全先生联系电话 ***
邮箱: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我公司参加遂溪县界炮镇安塘村委会下斗伦村、东边塘村、山家村委会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EPC)的投标,为保质保量、顺利安全地完成该工程,经研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参加遂溪县界炮镇安塘村委会下斗伦村、东边塘村、山家村委会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EPC)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三、同意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报名后使用包括网络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电子产品、仪器设备等对我司的报名资料和相关证件进行核查。若报名资料和证件未能全部通过查验,我司愿意接受不得报名或不得投标的处理。
四、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六、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七、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八、一旦我单位中标,并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1、同意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等。
特此承诺!
附:人员资料清单(附件三)
投 标 人(单位公章):招标单位确认(盖章):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 日 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