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丰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丰经发许可2019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是上级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徐州市丰县范楼镇的齐阁村、耿庄村,华山镇的石楼村、赵刘庄村,欢口镇的陈洼村、唐庄村,师寨镇的李庄新村,首羡镇的董庄村,宋楼镇的姚庄村,孙楼街道的朱尧新村,赵庄镇的王庄村,八个乡镇(街道)的11个村庄。

2.1.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365.89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总长度45666 m,建设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套,选用A/O生物接触氧化法及生态沟(即小型人工湿地)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处理污水规模835m3/d。建设总规模835 m3/d

2.1.3合同估算价:1991.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丰县村庄污水治理工程;

村庄基本信息统计表

乡镇(街道)

村庄名

居民户数

人数

范楼镇

齐阁村

193

650

耿庄村

199

697

华山镇

石楼村

432

1720

赵刘庄村

702

2808

欢口镇

陈洼村

800

3100

唐庄村

114

399

师寨镇

李庄新村

438

1533

首羡镇

董庄村

496

1736

宋楼镇

姚庄村

156

620

孙楼街道

朱尧新村

286

1001

赵庄镇

王庄村

351

920

 

总计

4167

15184

2.2招标范围

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两个阶段的设计工作等)、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含环保验收)、联动调试、试运行、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不包括监理、征地等)

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工程相关咨询部分手续的办理(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水土保持编制及报批、出水口论证及地灾论证、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评估等);②设计部分:含项目的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③建筑安装部分工程施工【含厂区及配套管网土建工程及三通一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室外道路、围墙、管线综合、绿化、亮化等所有附属工程)】;④工艺设备安装:含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设备调试、维保,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联合试运转及工程设施试运行等;⑤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3质量要求

2.3.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3.2物资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3.3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环保验收合格标准。工程移交时,最终通过环保、水利、建设等行业部门的综合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工程接受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设计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安全员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3.120146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

3.3.220146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95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3.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条只对施工单位要求);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 [ 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8 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03299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8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6 28日至2019710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9628日至2019710日,每天900分至1130分,1400分至16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兵马俑路8-38号,世茂广场3号楼314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7 30930分。

6.2开标地点: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8.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二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10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8.2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zhihuifx.com/fxwe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丰县水务局规划基建股   联系人:段圣福      电话:05168928723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丰县向阳路68            址:徐州市云龙区兵马俑路世贸外街3-314

联 系 人:王思民                  联 系 人:姜琳 

    话:   

2019 6 27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