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CEPC2019-001
一、招标条件:
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松阳县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复文号松发改可研[2019]151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松阳县城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省制定的“污水零直排”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松阳县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松阳县主城区范围内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松阳县城区范围内未进行雨污分流主次干道、封闭小区、老旧小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以及上述区域内部分给水、电力、电信管网的提升改造等。建设规模为:铺设污水管总长约71.00千米,雨水管总长约87.00千米,给水管总长约31.00千米,电力通信管网总长约48.00千米。
本项目总合同工期为28个月,根据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分区块按计划有序实施,各区块分别编制初步设计,经审批后,按照初设批准的区块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区块的项目建设。
三、招标范围:
松阳县城区范围内(详细范围按本项目可研报告)未进行雨污分流的主次干道、封闭小区、老旧小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以及上述区域内部分给水、电力(土建部分)、电信管网(土建部分)的提升改造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批审查、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相关专项验收和预验收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
四、项目工期:总工期 28个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根据年度投资计划要求按区块实施,具体工期按区块初设批复。“区块”指根据项目实际,按可研报告中对应的若干道路、小区等建设内容的组合。)
五、项目投标最高限价:38228.0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6581.9万元,勘察费、设计费1097.46万元,总承包管理费548.73万元)。
六、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⑴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⑵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以下之一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 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自201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金额及项目类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描述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3、信誉要求:
①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②投标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5、其他要求:
⑴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的企业,允许依法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⑵ 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⑶ 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0.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10.2、网上下载:2019年6月27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sc.lssggzy.com/s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长虹中路146号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丹枫路676号
联系人:何轶 联系人: 吴樱滨
电 话: *** 电 话:
备案部门(盖章): 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