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芝山中心幼儿园功能室改造等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芝山中心幼儿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芝山中心幼儿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投资约29.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芝山中心幼儿园功能室改造等附属工程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属于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下同):工程预算价为:¥299926.00 *** % ,发包价为:¥269933.4元
2.5 工期要求: *** (含节假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闽建建[2018]1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2017年度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值排名前30名施工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7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承接新的任务;(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早上8:30~11:30下午15:00~17:30时,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6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芗城区工商银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芝山中心小学
帐 号:1409020329264010337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芝山中心幼儿园功能室改造等附属工程投标保证金”)
6.4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芝山中心幼儿园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中心幼儿园,邮编:363000
电话 ***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小曾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