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自然资规耕保[2019]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出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等。具体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为主,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2 招标范围: 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为主,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总投资:639.6972万元 |
招标规模:639.6972万元 |
2.4 资金来源:省级出让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草村和白沙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7月 |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a.计划工期为 *** , b.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c.标段划分: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富有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报,同时投报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处理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3.4 其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经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国土资源厅等网络公开招标公示备案的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国土部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公示网页资料(四项缺一不可)】(具体数量,类似项目业绩期限为近5年内)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要求:具备 *** 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5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真实合法有效的经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国土资源厅等网络公开招标公示备案的国土部门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公示网页资料(四项缺一不可)】,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处理。 3.6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8其他:(1)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6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项目组成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近1个月(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内方有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5:04 至 ***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区昆阳大街94号院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416号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清水佳湖雅居3号门24栋0102号 |
招标联系人:孙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吴超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2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6或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