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山县城雨污管网改造及庞家河下游柳家桥断面超标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庞家河垃圾治理及清淤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挂桶式垃圾车、自卸车、挖掘机、压缩箱、吸粪车、垃圾清运车、移动压缩车、塑料桶、垃圾箱等(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完毕(具体交货期根据招标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交货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黑山县城雨污管网改造及庞家河下游柳家桥断面超标治理工程-庞家河垃圾治理及清淤工程设备所含的全部内容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试运行、人员培训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经销商,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绍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
联系人:佟伟静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