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苑”住宅小区南区(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浑南置业格澜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为 “文澜苑”住宅小区南区(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文澜苑”住宅小区南区(二期) 2、招标单位 沈阳浑南置业格澜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72号 4、工程规模 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0190.19平方米,其中2#楼、地下人防、幼儿园、变电所(建筑面积:25322.03平方米); 7#楼、8#楼(建筑面积:34868.16平方米)。 5、总投资 15987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 “文澜苑”住宅小区南区(二期)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 8、招标内容 材料设备 9、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10、计划工期 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31日,共32日历天。最终以甲方要求进场时间为准。 11、质量标准 合格 12、合同估算价 40万元 13、投标保证金 0.8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具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的独立法人单位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截止时间 ***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3、招标文件起止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防护设备专业)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