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泾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庄镇公路铁路两侧综合整治-拆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庄镇公路铁路两侧综合整治-拆除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2019019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高庄村二组富恒电器院内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 ***
传真 ***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高庄镇公路铁路两侧综合整治-拆除工程1批
项目概况: 拆除工程
项目用途: 道路整治
采购预算: 957224.85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 *** 建造师职称证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职称证及其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 09:00:00至 ***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于 *** 至 *** 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室04
3、开标时间: ***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室0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4、账 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069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 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