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运动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已由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长郡湘府中学运动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2.3 建设规模:
2.4 工程造价:
2.5 工期要求:总计 *** ;其中: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
2.8.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
2.8.2施工部分:本项目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以及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 企业(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近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3.5.2 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本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3.5.3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4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7 入围工程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
6.5 投标人可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9.1本项目不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9.2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fwpt.csggzy.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9.4 设计单位人员和业绩等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