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区环境卫生设施土方、排水、道路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BQZB2019-0605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环境卫生设施土方、排水、道路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高发改字【2018】128号 、长高发改字【2018】127号、长高发改字【2018】134号、长高发改字【2018】131号、长高发改字【2018】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环境卫生设施土方、排水、道路及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

2.3 标段划分:3个

1标段:繁荣路与飞跃路交汇、超凡大街与创意路交汇环卫综合设施;

2标段:学海街与茂祥街环卫综合设施;

3标段:2018年高新区公共厕所(2座公厕:超强街与硅谷大街交汇、102国道与晨光路交汇);超强街与创意北路交汇公厕及地埋式垃圾站;蔚山路与开宇街交汇地埋式垃圾站;

3个标段的环境卫生设施土方、给排水、采暖管线、道路、铺装、电力管线(用地界线内)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6 计划投资1标段:138.4081万元

2标段:103.9001万元

3标段:115.1451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

3.3 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 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3.5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9 企业2018年连续1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内容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网上可查

3.14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15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7项目管理团队所有相关人员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3.18执行长城乡发〔2018〕60号文件规定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12日至20196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万豪国际B座51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职称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项目经理信息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82016年至今企业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满足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报名现场核查

9、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誉证明截图。

4.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投标单位在开标日,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须同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及随机抽取环节,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3招标文件1标段售价 1000 元、2标段售价 1000 *** 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出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7 4 13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硅谷大厦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人:李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万豪国际B座512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    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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