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城区公共厕所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遂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工程名称:遂川县城区公共厕所建设工程

三、工程地点:遂川县城

四、工程概况:遂川县城区新建11座二类公共厕所(其中1#2二类公厕2座,15#1二类公厕3座,5#1二类公厕6座),建设内容为厕所土建主体结构、装修装饰、蹲位、小便器等卫生洁具、水、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3097323.97

八、招标范围:新建11座二类公共厕所(其中1#2二类公厕2座,15#1二类公厕3座,5#1二类公厕6座),建设内容为厕所土建主体结构、装装修装饰、蹲位、小便器等卫生洁具、水、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9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原件、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土建工程专业, 安全员须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4份。)

4、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九江银行遂川支行;

2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大道分理处;

3、中国建设银行遂川支行

  号:1757110100100002727

2178417750000001539

336001457500052500703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19618300

2、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3、评标办法及开标会程序:招标人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表序号为该投标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从已编号的投标中随机抽取15个入围投标(如投标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围)。再由业主代表、招标代理现场查验各投标的相关证件证书,如发现查验不合格的投标人,再从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投标人替补,直至满足入围投标人15个的家数。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925,0.93,0.935, 0.94,0.945, 0.95,0.955, 0.96 ),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最高控制价中每一个子项和单项的单价即为项目的工程单价。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从已通过查验合格的15个入围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名即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85号《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85规定执行。

十四、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款,主体土建工程完成后,按完成量的60%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后,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总额不超过总合同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决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两年后付清(不计息)。

十五、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根据遂川县遂府办字[2017]185号文,必须在遂川县行政区域内办理税务登记,设立独立财务核算的分支机构,开设基本账户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部门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日内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放弃中标,因中标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中标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或处罚。

十六、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十七、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八、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十九、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暂停参与我县上述项目的建设资格。

二十、工程项目比较特殊,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业主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竣工。

二十一、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决算单价如要约价内有的项目按要约价单价进行计算,如没有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决算。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遂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遂川县仁远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

 

遂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9612

相关附件:遂川县城区公共厕所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xls相关附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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