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通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通山县厦铺法庭外墙、食堂、卫生间等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通山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通山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HBXDCG-201901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通山县厦铺法庭外墙、食堂、卫生间等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BXDCG-2019018

1.采购条件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通山县厦铺法庭外墙、食堂、卫生间等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山县厦铺法庭外墙、食堂、卫生间等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

2.2预算金额:23.807581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 项目范围:通山县厦铺法庭外墙、食堂、卫生间等维修改造及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是否划分包段(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3.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专职安全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供应商须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3.7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出具附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的承诺书(查询时间在报名开始日之后,承诺书自行编写,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3.9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和联合体参与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①报名者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③《企业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⑥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明“五大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截图;⑨附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查询自行编写承诺书)等以上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一套参加报名,资料不退还。

5.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06 10日至 20190614日每天 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

5.3报名地点:通山县教育局十楼,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费300元整(不接受邮寄),且报名资料费一经交纳,不予退还。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为20190621日上午9,地点: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通山县天鸿美庐B102)。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_hub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迎宾大道    

邮    编:   437600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邮    编:    437600              

联系人:    曹 工                 

电    话:    *** ***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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