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直部门(驻玉单位)“森林抚仙湖”建设义务植树捐资折抵造林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直部门(驻玉单位)“森林抚仙湖”建设义务植树捐资折抵造林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直部门(驻玉单位)“森林抚仙湖”建设义务植树捐资折抵造林项目
2.2项目编号:KMSFYXCG2019001
2.3采购预算价:55.364万元,竞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竞标将被否决。
2.4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5采购内容:
(1)完成新造林地面积40亩,种植高规格苗木2240株,其中:
清香木1000株,容器规格30㎝*35㎝,苗高≥260㎝、米径≥3㎝,冠幅≥80㎝;
冬樱花620株,容器规格30㎝*40㎝,苗高≥300㎝、米径≥4㎝,冠幅≥80㎝;
黄连木620株,容器规格40㎝*45㎝,苗高≥300㎝、米径≥4㎝,冠幅≥100㎝;
备注:
清香木:容器为美植袋,主杆通直,枝下高1.5米以上,树冠正;
冬樱花、黄连木:容器为美植袋,主杆直,枝下高1.5米以上,树冠正。
(2)验收合格后两年内的管护任务。
2.6工期及管护期:
工期: *** 1日前完成造林;
管护期:两年( *** 至 *** 0日)
备注:2019年8月-9月为补植时间,9月底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即进入管护期。
2.7质量要求:2019年9月底采购人初验时,造林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2021年10月份组织终验,造林苗木保存率达90%以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3)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景观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含乡镇企业评定的职称证);
(5)2016年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植被种植项目或苗木供应项目);
(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平台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驻玉溪市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11幢1号三楼)购买,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6、所有响应文件应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叁套副本,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8:30~9:00
递交地点: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驻玉溪市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11幢1号三楼)
7、本项目将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9:00在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举行磋商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8、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9、本次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专栏”、“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杨春江 ***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驻玉溪市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11幢1号三楼
联系人:刘工 ***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