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文化

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HSZ2019-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文化中心改造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字[2019]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79%+自筹2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珲春市板石镇板石村文化中心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

2.3项目总投资:53.1598万元;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板石镇板石村;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总日历天数 *** 。

2.7质量要求: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66日至 2019613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等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同时需提交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投标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66日至2019613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表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珲春矿泉社区对过)联系人: 曹女士  ,联系电话: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7 814 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 不足法定人数 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975日上午10:00前到账,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 ;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行号:4022 4946 0018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板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珲春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9年06月 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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