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黔高速专议﹝2019﹞4号批准,G78汕昆高速板江段(兴义境)隧道机电系统维护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G78汕昆高速板江段(兴义境)隧道机电系统维护工程
(二)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交通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国有资金6667229.00
(五)计划工期:计划维护期: ***
二、招标范围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 *** 资质,持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8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黔交建设〔2019〕4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①我省的信用评价等级;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各自按以上原则认定后的等级中最低的确定,当各自认定后的等级也相同时,评标加、减分分别按评标办法前附表里信用等级评分《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表中给定的评标加分值最低和减分值最多的为准。(不适用)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投诉举报的处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2.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3.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4.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5.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6.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电话 *** 5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贵州省路网中心)电话 *** 5 行业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电话 *** 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 *** 至 ***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09:30:00。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联系人:张女士该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 5该项目联系电话 *** 5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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