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资交招告字【2019019

1、本招标项目镇原县花园路东段道路绿化工程,已由镇建函字【2019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栽植樱花189株、紫薇247丛、木槿135丛、桧柏球180株、塔柏202株、冬青球112株、连翘180丛、月季5395株、欧洲月季405株、高山黄杨33700株、金叶女贞13450株、红叶小檗6750株、卫矛冬青13450株、种植土换填1348.8立方米。

招标控制价:2038760.31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镇原县城西区。 

2.4 计划工期:3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7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0802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岗位合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省、市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进庆备案登记资料。

4.3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63日至2019610日(8:30时至12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 201962615

7.2开标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号:6101 2300 9000 03248

缴纳期限:2019 62117时之前到账,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信息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招 标 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镇原县西区人防大厦         

联系人: 杨志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2-4-502               

联系人:哈苗苗     

联系电话: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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