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南站地铁消防站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090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火车南站地铁消防站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090001)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根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答:本项目为福州市重点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榕建招〔2019〕8号)第五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统一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设定,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至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80万元。

2、问:投标保证金180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问:保证金额度是否是80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问:因该项目保证金偏大,企业几乎都只有年度50,另需补给的现金金额较大,为了便于投标企业竞争,该项目保证金提交方式是否能增加一项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榕建招〔2019〕8号)第五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现金形式补足。

5、问: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00元人民币,这个是不是有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保证金可否用保函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 ***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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