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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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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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垦区内;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2个10万吨级和
工程投资:约280000万元;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内容包括地基处理、水工建筑物工程、道路堆场工程、导航、通信、自动化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辅助生产建筑物工程及其电气、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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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 *** 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 *** 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自2014年
(7)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所有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招标人: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
联系人: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邮 编: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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