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81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垦区内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210万吨级和2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靠泊10万吨集装箱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300万标箱,泊位长度1460米;122千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泊位(其中与5万吨级泊位相接的2个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万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与一期驳船泊位相接的2个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千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其余8个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千吨级集装箱海船设计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190万标箱,泊位长度984米;4个工作船泊位,泊位长度200米。

工程投资:约280000万元;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内容包括地基处理、水工建筑物工程、道路堆场工程、导航、通信、自动化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辅助生产建筑物工程及其电气、港区CCTV监控的立杆与铁塔、门机和岸桥锚定机构的施工。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 *** 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满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项目经理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过投标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 *** 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注: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6)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个或以上的钢板桩结构或高桩梁板结构的5万吨级(或以上)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2015-2017年);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4)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所有复印件原件备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29日至20196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报名窗口为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报名时,投标人必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除资质证书应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外,其余资料原件备查)。如若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资料(含公司名称、国税号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和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三证合一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以及加盖公章的增值税开票资料(含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12号南沙港务大厦

联系人:宋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203

  编:510730

联系人:黄工

  话:

  真:

电子邮箱: ZBDL2008@126.com

 




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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