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高兴镇环境综合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高兴镇环境综合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字【2019】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国县高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兴国县高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国县高兴镇环境综合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国县高兴镇环境综合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国县高兴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约为2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和相关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建设包括以下内容:
本项目设计范围从兴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至高兴镇圩镇,长度约3公里,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建筑立面改造提升,主要为高兴镇主街道两侧建筑、街道夜景、圩镇及加油站外立面提升改造,包括外立面整体墙面改造装饰,统一安装客家风格店招等内容。本项目立面提升改造涉及高兴镇主街道两侧建筑、街道夜景、圩镇及加油站外立面提升改造。重点开展镇区主要街道风貌整治和三一九国道沿线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综合管理水平。
2.5设计周期:25天,①优化方案设计:5天;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及相关资料提交后10天完成;③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10天完成;
2.6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5个月;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施工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 *** 及以上资质;b.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4、外埠来赣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取得江西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其他说明
6.1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最终合同价为:以实际工程单价及工程量清单计算。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标准的48%计取。
6.2本项目招标未中标企业不设补偿费。
6.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5322026,举报邮箱:xgjsj222@163.com。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8日10:00时,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高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明珍
联系方式: ***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9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