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浪堤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县浪堤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1.生活垃圾兼氧热解站1座,垃圾斗25个,清运车1辆;2.污水处理工程相关配套建筑及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8: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备注: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领)登录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领)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领),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回执单;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号2号楼3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经办人:普老师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经办人:王耀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29201900005001001
标段名称:红河县浪堤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红河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生活垃圾兼氧热解站1座,垃圾斗25个,清运车1辆;2.污水处理工程相关配套建筑及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防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2)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 *** 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或者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3)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3.2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3.3业绩要求:(1)设计企业业绩:2016年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2)施工企业业绩:2016年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已完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其他: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会计报表。)3.5省外企业要求:省外入滇投标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规定办理。3.6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6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 *** 15:30:5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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