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孙旧寨村、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孙旧寨村、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清发改201822号文与清发改2018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孙旧寨村、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 招标编号:QFXZFHCXGHJSJ-2019/SG-01

2.3 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5 建设内容:孙旧寨村:1、富民路(濮清快速路-金濮路)路线全长852.48米,道路红线为30米,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昌盛路(沿河路-兴镇路)路线全长501.924米,道路红线为30米,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3、顿丘路(富民路-顺河路)路线全长246.92米,道路红线为30米,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部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

李家庄村:1、凤鸣路(人民路-江渎路)路线全长376.734米,道路红线为20米,城市支路;2、江渎路(幸福大道-晓月路)路线全长1285.304米,道路红线为30米,城市次干道;3、和义路(人民路-江渎路)路线全长381.73米,道路红线为30米,城市次干路。配套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投资金额:约4000

2.8    期:施工标段:18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 个标段

第一标段:清丰县孙旧寨村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清丰县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第三标段:清丰县孙旧寨村、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施工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也可以中标2个标段。但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同时五大员等项目配备人员也应当不同。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施工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具有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必须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6)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 业绩要求201611日起有工程类似业绩一项以上(合同价格2000万元以上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

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e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第三标段监理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 (或综合资质的监理资质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总监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管理工作,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近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的人员数量要求为:项目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其他专业人员3名(必须包括土建专业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给排水专业)。(注:中标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应派监理人员数量,以满足工程需求,但不得少于以上规定人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已缴纳近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6、业绩要求:企业自201611日以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e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522日至2019 年528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522日至2019年528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5.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618日09时00分;

6.2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二标段: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人: 李军甫     

联系电话 ***  

    址:城关镇春晖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地  址:濮阳市赛博大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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