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经济开发区恒丰东路(塘富路-紫甸路段)道路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F)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冈经济开发区恒丰东路(塘富路-紫甸路段)道路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F)工程项目已由 武冈市发展和改革局 武发改审批【20199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F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冈经济开发区恒丰东路(塘富路-紫甸路段)道路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F)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武冈市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道路全长492米,路幅宽32米,路面采用普通沥青混泥土路面,包括道路路基、路面、给排水(含雨水、污水)、路灯照明、交通管线、绿化景观等,概算总投资:35152500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3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2.5质量要求:

2.5.1工程设计: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5.2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3设备安装: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7.1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包括整个施工期),缺陷责任期二年。服务要求、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需要。

2.7.2 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8 承包方式:EPC+F”(EngineerProcureConstru ct,即:“设计、采购、施工”,FEPC为融资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方为准)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道路设计 *** 资质和园林景观设计 *** 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设计企业最低配备设计负责人1 人;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本单位最近连续12个月(20185-2019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

3.7本招标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拟任项目负责人)

3.9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的法定代表人携带公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到武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面签融资协议承诺函(融资协议承诺函签订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逾期不予办理,否则投标无效。

3.10 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个工程中标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施工单位:近三年内至少完成1个工程中标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网上查询截图和竣工验收资料),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采取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

5.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现场交到代理公司。

5.3采用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含)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的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  5 月 24  日~ ***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600元/套,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标书及其他资料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6  月 25 日0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利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wgjszbw.com/)”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武冈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冈市春光大道经济开发区大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邵州路路桥花苑3栋1单 *** 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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