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已经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项目代码为:2018-33 *** -079261-000号,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北部工业板块,东至兴慈一路,西至兴慈二路,南至玉海东路道路北侧绿地,北至瓷州路。

2.2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标段1: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584.7250 ***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2265.7260万元。

2.3工期要求:

标段1:同批次工期 *** (其中交货期 *** ,安装期 *** ,或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及安装),且必须满足总包工期要求。

标段2:同批次工期 *** (其中交货期 *** ,安装期 *** ,或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及安装),且必须满足总包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

标段1: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2: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标段1:51台乘客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标段2:76台载货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

2.6标段:2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设备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厂家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2)投标电梯品牌的制造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证书,其中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无机房客梯A级;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证书C级及以上;

(4)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

标段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设备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厂家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2)投标电梯品牌的制造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载货电梯)制造许可证》证书,其中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载货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证书C级及以上;

(4)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

备注: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一个、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 1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入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1,人民币30 *** ,人民币40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 *** 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标段1)帐    号:350671208019  

(标段2)帐    号:351969367803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 *** 9)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 *** 5)投保,并截止在时间 *** (含)前办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0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30室)(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性价比法。

7.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 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7.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7.6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A栋307~309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人:钱工、汤豪凯

电  话 *** 3                         电  话 *** 7   

传  真:/                                     传  真 ***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   联系电话 *** 4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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