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10KV用电项目

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696008001

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10KV用电项目已经宿豫发改备(2018)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9年524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257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指电缆、变压器、高压柜和低压柜)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60%;经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合格送电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验收合格满1年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10KV用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R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官方证明材料。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35801369 @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648063673@qq.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宿迁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

联系人:陈贺贺

联系人: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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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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