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确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双河镇蔡楼等7个村)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涉及确山县2019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双河镇施庄村、双河镇蔡楼村、任店镇黄店村、瓦岗镇邓庄村、新安店镇后堡村、李新店镇洛庙村、竹沟镇西王楼村

2.3招标内容:水井源、增压设备配水、配水管网、入户供水、入校供水、机电设备安装、供电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 招标控制价:1336万元

2.8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应具有 *** 或 ***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3.3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页,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投标人须具备201611日以来市政管网工程(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 投标企业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全天24小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QSTPFront/)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2点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伍万元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如有),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保证金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企业,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由中标人持代理服务费收据、招标人出具的退款通知及合同予以退还。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女士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确山县水利局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址:确山县火神庙街9号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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