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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N190171-03Z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建设项目2019年谷里街道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字[2019]2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486.38万元,现已落实。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南京思圆房地产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19年谷里街道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谷里中心幼儿园等七个片区雨污分流及管网清疏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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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 2.1.2建设规模: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新建谷里中心幼儿园、谷里中心小学、谷里农贸市场、谷里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谷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花岗社区居委会6个行政事业单位及庆缘东街门面房的沿街商铺等七个片区雨污分流及其附属工程等。涉及改造面积约6.16公顷,新建管道约1.2公里;对谷里街巷长约45公里道路进行管网清疏,最大排水管径500mm。 2.1.3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其中施工费1060 *** 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 。 2.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新建谷里中心幼儿园、谷里中心小学,谷里农贸市场,谷里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谷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花岗社区居委会6个行政事业单位雨污分流片区及其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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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 *** ;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 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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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 *** 至 *** 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29号中南国际大厦1005室。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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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 *** ;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 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5.2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原件核查。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①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 *** 以来,企业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造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桥梁、燃气工程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是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则须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材料(进场交易证明材料必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确认);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业绩: *** 以来,企业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造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桥梁、燃气工程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是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则须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材料(进场交易证明材料必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确认);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设计业绩: *** 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9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32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桥梁、燃气工程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7.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 *** 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造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桥梁、燃气工程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是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则须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材料(进场交易证明材料必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确认);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业绩: *** 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进入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单项合同造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桥梁、燃气工程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是有形市场(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则须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材料(进场交易证明材料必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确认);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设计业绩: *** 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9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32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桥梁、燃气工程除外)的设计业绩。(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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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2.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图。思路表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满分3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不得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对工程实施范围内小区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设计图纸,是否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满分10分)(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5分;无:不得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4)环境影响分析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2)财务分析是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下浮具体数值3%、3.5%、4%、4.5%)为评标基准价。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1)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除外)的得0.5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5分;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1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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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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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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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6时33分到 *** 16时33分为止 |
9. 其他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凡被宁精推办【2018】26号文通报的企业,通报期内拒绝其投标。 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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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 招标代理:南京思圆房地产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29号中南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郁晓春 电话:0258533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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