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口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水口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社[201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宁市水口山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常宁市水口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镇文明北路36号 2.3 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8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64.88万元。 2.4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常宁市水口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4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均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 2019 年5月13 日~2019 年5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宁市水口山中心小学 地 址:常宁市水口山镇文明北路3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403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