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夏垫镇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以HB20190580300200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县夏垫镇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北坞一村、北坞二村、北坞三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968个; 二标段:北坞四村、东小屯、二里半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721个; 三标段:北贾各庄、大棋盘、永太辛、东庄、兴隆庄、太平庄、赵沟子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607个; 四标段:夏垫、芮屯、马坊、南寺头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880个; 五标段:韩家府、苇子庄、王果子、毛厂、褚各庄、北王庄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639个; 施工户数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北坞一村、北坞二村、北坞三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968个; 二标段:北坞四村、东小屯、二里半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721个; 三标段:北贾各庄、大棋盘、永太辛、东庄、兴隆庄、太平庄、赵沟子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607个; 四标段:夏垫、芮屯、马坊、南寺头村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880个; 五标段:韩家府、苇子庄、王果子、毛厂、褚各庄、北王庄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共计639个; 施工户数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lfdc.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华夏南街168号 | 地址: | 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411 |
邮编: | 065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广志 | 联系人: | 赵丹丹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fzxm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618801050501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