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同晟?象湖澜湾2号院石材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对该项目的石材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同晟?象湖澜湾2号院石材幕墙工程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永昌路南、龙福街东、玉溪路北、同德路西。同晟象湖澜湾2号院项目:占地面积44038.28㎡,总建筑面积约12万㎡,其中地上约8.8万㎡,地下约3.2万㎡。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石材幕墙工程以及所有关于石材幕墙工程检测、验收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配合主体确保郑州市“商鼎杯”,争创河南省“中州杯”。
2.5 工期:满足发包人单位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社保);
3.4 企业须同时提供2016年以来已完成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建筑石材幕墙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3)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年限算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公司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至 ***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
5.3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押金另计,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层1301室
七、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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