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水江路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已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 关于贵阳市清水江路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备案的批复(筑经开产发项【2016】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清水江路和浦江路的交汇点,清水江路以南,浦江路延伸段两侧 ,项目投资:1000 万元 ,工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项目投资约1000 *** 日历天。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贵阳市清水江路与浦江路交汇处南侧。分东区和西区两个地块。其中东区建筑包含:地下室两层,主要用途为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部分包含裙房和两栋塔楼,裙房为一至三层,主要用途为商业;两栋塔楼呈南北方向布置,北侧为酒店,共12层,南侧为公寓,共18层。西区建筑包含:地下室两层,主要用途为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部分包含裙房和五栋住宅塔楼,裙房主要用途为商业,住宅为高层住宅,共413户。总建筑面积115644.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1052.04平方米,其中商业14822.64平方米,办公14870.79平方米,酒店7925.52平方米,住宅41292.65平方米。招标范围:1、主要包含清水江路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涉及的设备管线采购及施工并通过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工程施工相关报建工作、供电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3、住宅部分供配电工程将产权移交至供电主管部门(含运行维护及更新责任移交);4、商业及住宅部分通过竣工验收后2年期内的设备运行维护及更新。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0时00分至 ***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222.85.133.14:8899)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0日 13时00分 ,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四楼四楼开标一室),(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 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徐以美、严利民 | |
电 话: | 电 话: | ***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秦工 |
电 话: | 84839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