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排水明渠整修工程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19】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乐市排水明渠整修工程三标段 2.建设地点:新乐市,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内容:排水明渠整修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3工期: ***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本企业任职期间近3年(2016年4月至今,以中标公示日期为准)承担过2项或以上中标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已完工市政排水或排水明渠工程业绩;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至 ***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地点为 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乐市礼堂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 |
邮编: | 050700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郭诚 | 联系人: | 秦芳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01101@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615608050506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