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八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振达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梅岭镇宫口三角点至螺山整改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梅岭镇宫口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诏安县梅岭镇宫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岭镇宫口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658002 *** 元) ,本次招标发包价为人民币582639.95 ***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诏安县梅岭镇宫口三角点至螺山整改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 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自 *** 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5 月 5 日8: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 5 月 9 日17时30分00秒至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县康华路69号)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招标人没有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15时30分。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5:30时前(含);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 ***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开标现场递交,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

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 *** 内无息退还。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 (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宫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梅岭镇宫口村

电话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康华路69号

电子邮箱:14316451@qq.com

电话 ***

联系人: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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