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

路面工程标类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河交函[2017]881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修编)的批复(连交函[2019]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多方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连平县西北部,本路线共两段,第一段(K0+000-K9+835)起点位于陂头镇,与省道S341线相接,起点桩号K0+000,途经新围、老街、在农科站K1+555处下穿汕昆高速,过高湖岭、风箱洞、资溪、龙颈头、贵塘水库、洗塘角,终点桩号为K9+835,第一段长9.835km;第二段(K16+126-K20+148)起点位于韶关市贵联村与连平县陂头镇贵塘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16+126,途经坝心、大陂下、马村、背马岗,最终抵达蒲田村委会,终点桩号为K20+148,第二段长4.022km,本工程路线总长13.857km, *** 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采用8.0m8.5m路基形式,行车道宽度6.5m。主要进行路面改造,完善排水设施,新建(利用旧桥)桥梁涵洞,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平面交叉等。

    招标范围: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8个月。最高投标限价34952632元。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备注

路面工程类

详见2.1

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6日至20195月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按本公告附件3提供报名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施工图设计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现金、支票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则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90天)。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连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开户银行:广东连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01931756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56日9:302019年510日17:00(现金、支票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开具时间均须在该时间范围)。

    4.4投标人应遵守报名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如资料不齐或复印件与原件不对应或无提供原件核对的,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5月31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4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平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

                                             有限公司

    址:元善镇连平大道南乌石坳      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

                                            苑二楼201

    编:517100                  邮    编:516001                 

电子邮件:892460721@qq.com         电子邮件:2157408159@qq.com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  黄工                 

    话:                话:              

    真:            传    真:            

 2019 年5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个年度至少要有二年是盈利的。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2、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申请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3、近3个年度为2015年至2017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5年来,完成:

    类似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1个标段,其中有1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4km,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8km

 

:

    1、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改建、扩建、改造、路面改造的 *** 或 *** 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水毁修复、路面改善、路面整治、路面处治、养护维修、大中修等工程中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2、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的总包已建业绩—业绩信息“主要工程量”中必须含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内容且当同一标段中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路面面层结构时(若有)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面积(或里程)大于50%可以认定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标段,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4、近5年均指2014年11日以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注:1.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信息来源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人员信息不予认定。

    3.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专业、路桥工程专业、公路桥梁专业、公路与桥梁专业、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专业、道路与桥梁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道桥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公路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建筑专业、路桥施工专业、隧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与管理专业、交通土建专业、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质检工程师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计划工程师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道路工程师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具会计职称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施工员

3

路桥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

注: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专业、路桥工程专业、公路桥梁专业、公路与桥梁专业、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专业、道路与桥梁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道桥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公路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建筑专业、路桥施工专业、隧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与管理专业、交通土建专业、交通土建工程专业。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 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3.4.1 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提交,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末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A)7

主要人员(B):0

其他因素(D

    技术能力:0

    财务能力:0

    业绩:3

    履约信誉:10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8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过程中由现场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131个球中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0.001%),摇出球与招标下浮率对照表如下:

球号与招标人下浮率对照表

摇出球号

1

2

3

4

5

6

7

下浮率(%)

0.0

0.1

0.2

0.3

0.4

0.5

0.6

摇出球号

8

9

10

11

12

13

14

下浮率(%)

0.7

0.8

0.9

1.0

1.1

1.2

1.3

摇出球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下浮率(%)

1.4

1.5

1.6

1.7

1.8

1.9

2.0

摇出球号

22

23

24

25

26

27

28

下浮率(%)

2.1

2.2

2.3

2.4

2.5

2.6

2.7

摇出球号

29

30

31

 

 

 

 

下浮率(%)

2.8

2.9

3.0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取整到0.0001%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7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的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1.62.0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2.43.0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地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2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1.62.0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2.2.42

主要人员

0

 

2.2.43

评标价

8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1D1 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2D2 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0

 

财务能力

0

 

业绩

3

1)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1.8分;

2)近5年来,新建、改建、扩建、改造、路面改造的 *** 或 *** 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标段每累计增加28km(尾数不计)加0.6分,最高加1.2分。

履约信誉

10

    1.信用等级分值( 5分 )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04.754.45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 4/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 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2

不适用。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除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4.2

3.4.3

3.4.4

3.4.5

不适用。

3.5.1

本项内容修改为: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3.6

增加3.6.3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增加3.9.3-3.9.5 项:

    3.8.3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 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 项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 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项、第 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本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全文引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内容为招标人对评标办法正文进行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内容不一致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附件3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连平县X161线陂头至贵东段路面改造工程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要求

备注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原件

 

2

经办人(必须为经办人自有人员)二代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任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和完税凭证(与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证)。

原件备查

 

11

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交工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业绩信息页面截图)

原件备查

 

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或件

 

13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或件

 

备注:

   1.本表与提交资料一起装订,并装在提交资料首页,资料装订次序按序号排列。

   2.本表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未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齐全资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4.本表所要求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时段为投标报名前半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出具日期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之后,且投标人需能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供核查。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接受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并不代表投标人的资料是真实的,事后如发现投标人的报名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附件:
招标公告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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