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备案。以海发改发〔2018〕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腾鳌化工园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3.合同估算价:6300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5.工期要求: *** 开工至 ***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 *** ](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工程)·电力行业(新能源工程) *** ])或者([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环境工程 *** ]并且[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工程)·电力行业(新能源工程) *** ])或者[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 *** ](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 *** 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 *** 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业绩、财务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备以下设计或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
1)综合 *** 设计资质;或
2)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与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 *** 及以上资质;或
3)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 *** 与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 *** 及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
具有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
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4、主要人员要求:若投标单位为施工企业,则其项目经理具有 ***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本单位注册,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具有在投标单位购买的2019年1-3月社保证明。
若投标单位为设计企业,则其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 *** 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具有在投标单位购买的2019年1-3月社保证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大街234号)第2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3.开标时间: ***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0日 08时30分至 ***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六、其他说明 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21001630703052503770
地址:海城市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联系人:李海君
联系电话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 http://www.lnzb.cn/lnzbtb/) (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及“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csggzy.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