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发包项目红窑镇芦笋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人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水县红窑镇李庄村境内。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3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红窑镇芦笋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33630.57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3.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 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说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2019430—2019年55上午8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4点00分到17点30分)。

4.2报名地点:涟水县义乌商品城(泰山路与海安路交叉路口东北角)10号楼203室。

4.3联系人:姜井晶      联系电话: ***

4.4报名人要求:

 4.4.1投标人必须入“涟水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并且取得“涟水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入库证书”,(报名时出示入库证书,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4.4.2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59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四室(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6.5%97%97.5%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得分相等的投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

  址:涟水县红窑镇红窑街1号。

联系人:梁茂俊

 话:13776747105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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